律师称野鸳鸯事件拍摄者不涉侵权 公共场合拍摄权利解析

3月25日,远光软件股东介入锡马“野鸳鸯”事件、拍摄者回应隐藏视频等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关注。当天下午,无锡马拉松的承办单位无锡市体育局和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对事件作出回应。无锡市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从社交媒体上得知此事,具体情况尚不清楚。无锡汇跑体育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该事件不影响比赛的公正性和标准,组委会一般不会干涉。但若发现有刻意抹黑或造谣的行为,组委会会在核实后发布声明。

律师称野鸳鸯事件拍摄者不涉侵权

该事件始于3月23日,在江苏无锡马拉松赛场上,一段参赛选手拍摄的赛前视频意外引起热议。画面中一对年龄差距较大的男女因举止亲密而被网友戏称为“野鸳鸯”。有网友称男方疑似远光软件名誉董事长陈利浩。对此,远光软件于3月24日晚发布澄清声明,表示陈利浩当时在广东履行公司公务,与视频中的男子无关。

3月25日下午,视频拍摄者昵称为“我是伤心玫瑰”的网友发布了一段视频,解释了隐藏视频的原因。他表示,自起跑视频引发争议以来,他未受到威胁,也没有涉及任何经济交易。隐藏视频主要是为了保护他人信息,避免评论区充斥无端猜测和谣言。他强调:“我不想就是我不能。”

湖北以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巍指出,在公共场合拍摄并不构成侵权,特别是在马拉松赛场这种集体庆祝活动中。拍摄者已及时隐藏视频,因此不涉嫌侵犯隐私。但如果远光软件的董事长陈利浩并未参加此次马拉松却被网友指称与女性有不正当关系,那么陈利浩可以控告该网友侵犯其名誉权,并要求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或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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