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年度个税汇算问答 查遗补漏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指的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汇总其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和减免税额,计算出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再减去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纳入综合所得的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不纳入年度汇算。此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办理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有在年度结束时才能确切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补充享受扣除。同时,对于取得多种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无论采取何种预扣预缴方法,都难以使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因此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
一般情况下,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具体来说,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且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以及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等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均需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2024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
年度汇算前,纳税人应确认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避免税务部门无法联系或税款缴退库失败。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也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查阅上述信息。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信息有异议的,纳税人应当先行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信息的真实性。确有错误且扣缴义务人拒不更正的,或者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无法与扣缴义务人取得联系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纳税人自行办理,建议优先选择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二是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个税APP及网站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三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一般情况下无需提供其他资料。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需要按规定一并留存或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需要延期的,应当在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延期办理。但在延期内仍需按照上一汇算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完成汇算。
纳税人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机关将依法开展退税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将及时发送国库办理退库。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将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消息、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提醒,纳税人应及时补充资料或者更正汇算申报,否则税务机关不予退税。
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将加强监管,对未申报补税、未足额补税以及虚假或错误填报年度汇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的纳税人,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的纳税人,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情节严重的,还将予以公开曝光。
在2024年度汇算中,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纳税服务,推出了以下便利化举措:继续做好汇算预约办理服务,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继续实施优先退税服务,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提供更便捷的优先退税服务;完善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金融监管总局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商业健康险数据,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推出全国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扣除服务,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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